近日,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发布了一则通告,要求任守志等四名员工限期返回公司上班。这四名员工擅自离岗长达16年,引发了广泛关注。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一直在尝试联系这些员工但未果,不在岗期间没有工资。
通告中提到,这些员工从2008年8月开始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至今未到公司上班。公司在多次尝试联系无果后,通过公告方式通知他们在2024年10月21日前返回公司上班,否则将按《劳动法》和吉林省国资委的相关规定处理。
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控股公司,成立于2001年,位于吉林省白山市,主要从事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该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透露,之前就有处理长期擅自离岗员工的计划,但由于某些原因延后。尽管公司已经寻找了多年,仍未找到这些员工及其家属。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付建认为,劳动者擅自离岗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时,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员工返还部分或全部离岗期间的工资和福利。
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董文明律师也指出,如果上述四名员工构成旷工,通常会被认定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有权利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通过媒体发布公告的方式要求员工限期返岗,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员工的知情权,避免因信息沟通不畅造成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