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周师傅通过网络平台在贵州贵阳找到了一份司机的工作。到了这家公司应聘之后,却稀里糊涂地签下了一份车辆租赁转让合同,工资还没到手就花了5万多元的首期款。合同约定,车辆每月租金为3694元,租期为50个月,期满后车辆所有权归周师傅所有。
协议中这家公司承诺,如果周师傅每月能跑满26天,每天跑满10小时,且保证早晚高峰均在线,则公司保底12000元钱薪资。连续三个月下来,周师傅并没有得到上万元的收入,想着如果不干了,5万多元的首付款不能退,周师傅也只能硬着头皮继续跑车。但到10月初的时候,一件更大的麻烦事发生了,当时周师傅没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租金,逾期十天后,对方竟然上门将车开走了。双方一见面就发生了争执,随后公司负责人李先生拒绝了记者继续进行采访,协商也无法继续。对此,周师傅表示,之后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