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发布公告,拟对5名超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进行退学处理。这5人包括四名留学博士或硕士以及一名非全日制硕士。
今年九、十月份,多所高校也发布了类似的清退公告,涉及留学生和中国学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各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学生可被退学处理。有大学老师表示,这种清退是各个大学的常规操作,学校都有明确的相关规定。
华中科技大学多个学院近期发布了类似清退研究生的公告。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发布的公告涉及3名研究生,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的公告涉及6名研究生,公共卫生学院清退了一名留学硕士。此外,管理学院也曾发布涉及15名研究生的公告,其中包括多名留学博士、硕士以及非全日制硕士。
华中科技大学的通报依据为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规定了不同学历学生的最长学习年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含休学),从事创业或到国际组织实习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含休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含休学)。2019级及以前的博士生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含休学),自2020级开始,直博生、专业学位博士生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含休学),其他博士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含休学)。
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学生将被退学处理。退学处理决定书由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直接送达研究生本人,若研究生拒绝签收,则以留置方式送达;已离校的,可以采取邮寄方式送达;难以联系的,采用校内公告的方式公示,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告期限届满视为送达。研究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许多学校近期发布了类似清退公示,包括东北大学、浙江理工大学、中南大学、宁波大学等超过10所高校,清退的研究生近70人。其中硕士、博士均有,中国学生中非全日制硕士占比超过一半。
实际上,清退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硕士、博士研究生近年来并不少见。2019年,《光明日报》报道有近30所高校公布超过1300名硕博研究生的退学名单,其中包括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知名高校。
某高校学院负责人表示,各个学校对硕士生、博士生都有最长学时的管理规定,主要为了节约教育资源。学校会在一定的时间节点集中处理一批超出最长学时的研究生。还有高校教师表示,这种清退并不针对留学生,是学校的正常操作,部分留学生因通过邮件联系容易联系不上,只能通过公示形式进行。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学校按照管理条例去清退超出最长学时的研究生属于正常现象,无需过度关注。出现超期未毕业研究生的原因在于考研、考博热度过高,与学生的实际能力和社会需求不适应。部分学生没有严肃认真地对待学习过程,非全日制学生更容易出现不注重学业的问题,导致无法通过毕业考核。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表示,清退超期未毕业的学生已成为近年来高校的常规操作。高校要做到真正从严要求学生,应加强过程培养、管理和评价,而不是在学生未按规定完成学业时“一退了之”。表面上看,高校清退超期学生是坚持严格的培养标准,但实际上,学校还缺乏对学生严格的过程管理,这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