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坚定不移推进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18项具体措施,以巩固禁捕退捕工作成果。根据该文件,江西将依法对无船舶证书、无船名号、无船籍港的“三无”船舶(包括大马力快艇)进行集中清理,并加强农民自用船舶管理。乡镇政府将统一界定用途、登记备案、核定船名并标识管理,确保与“三无”船舶有效区分。
在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方面,《实施意见》强调加大就业创业服务力度,提供职业指导、介绍、培训和跟踪服务。有就业意愿和能力的退捕渔民将被纳入当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对接社会用工需求,做到应帮尽帮。此外,各地还将通过设立公益性岗位或转化为执法辅助力量等方式,为难以通过市场化渠道就业的退捕渔民提供援助,确保每个“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文件还指出,要强化大水面生态渔业保护利用,合理发展生态渔业,避免一刀切地禁止所有渔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