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浙江一名网友发布视频称,因在店门口的推车上摆了两箱苹果卖,被城管罚款500元。视频中,男子指着店门前的一辆推拉车大喊,“我把两箱苹果放在这辆车上去,要罚500元钱。”三名身穿城管制服的人解释说,罚款是针对之前的违规行为。
男子表示不解,询问为何两箱苹果放在板车上卖就要罚款500元,并指出他已经把水果放到屋里了,仍然要罚款。城管工作人员再次解释,罚款是针对之前的违规行为,不是当天的行为。男子要求出示罚款证明,但对方表示没有携带,并建议他到单位查看相关照片和文件。双方因此发生了言语争执。
视频中,工作人员提到该店主多次出店经营。此事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有人认为城管警告多次后进行罚款是合理的,也有人认为罚款应该及时处理,并且需要书面文件,不能仅口头通知。
经核实,事件发生在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双屿路与新菜场路交叉口附近。六横镇政府城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视频中的事件发生于11月5日上午。涉事水果店主在10月份已因出店经营被处罚过一次,并责令整改,但其态度恶劣,屡教不改,所以再次做出处罚。此次罚款是指第一次处罚到11月5日之间的出店经营行为,店主现已缴纳罚款。如果未来继续违规,还将面临进一步处罚。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如果城管部门通过道路监控等方式掌握了店主出店经营的确凿证据,原则上可以事后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罚单也没有特别严格的时间要求,回城管部门再行开具也是合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