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江西景德镇乐平市的一段监控视频显示,11月2日晚9时多,一名小女孩进入电梯,随后一名男孩也进入。男孩站在女孩身后,试图碰触她的后背。在电梯门打开时,他迅速上前捂住女孩的口鼻,并快速关上电梯门。
乐平市公安局通报称,2024年11月2日21时50分许,警方接到报警,称一小女孩在电梯内被一男子猥亵。警方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并于次日凌晨2时许将嫌疑人刘某某(男,14岁)传唤至公安机关。经调查,当晚21时20分许,刘某某在电梯内对王某某(女,7岁)进行了捂嘴并猥亵的行为,在抱出电梯时被路人发现后逃离现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刘某某的行为构成猥亵他人,警方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呼吁广大网民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肖像等隐私,不传谣、不信谣,避免给受害人带来二次伤害,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