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是指自然人或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若同时构成其他犯罪,则按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简言之,“帮信”行为即是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帮助。常见的“帮信”行为包括买卖银行卡和电话卡、搭建非法网站、制作虚假APP以及发送小广告推广引流等。
下面通过三个案例来进一步了解“帮信罪”:
小石是一名程序员,在业余时间寻找兼职时,有客户找到他要求制作一批携带木马病毒的虚假交友软件。尽管知道这是违法行为,但小石因高价诱惑最终同意了。他制作并出售了20余款诈骗软件,获利7万余元。不久后,该客户因涉嫌网络诈骗被捕,小石也因涉嫌帮信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老吴和小梅是一对夫妻,老吴在兼职群中得知发布推广引流信息可以赚钱,便拉上妻子一起参与。他们很快发现这些推广实际上是散布诈骗信息。为了增加收入,二人还找了四个下线帮忙,六人在各大社交平台投放了近千条虚假广告,非法获利10万余元。最终他们的行为被警方发现并依法刑事拘留。
小赵与两个朋友成立了一个网络工作室,但收入不理想。一天,有人找到他们,请求帮助解封一些因涉嫌网络诈骗而被封禁的社交账号,每次解封可得10元到20元不等的佣金。急于赚钱的小赵答应了,三人解封了2万余个诈骗账号,获利40余万元。最终,小赵及其伙伴因触犯法律被依法刑事拘留。
“帮信罪”的常见类型包括:
- “两卡”类:出租、出售银行卡(含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和手机卡(含流量卡、物联网卡),用于接收、转移信息网络犯罪相关款项。 - “跑分”类:登录特定平台为网络犯罪团伙提供转账帮助,从而将赃款“洗白”。 - “吸粉”类:通过“刷单”、“抢红包”、“投资指导”、“特殊服务”等方式邀请被害人进群或下载APP,由电信诈骗团伙对被害人实施诈骗。 - “技术”类:通过架设虚拟拨号设备、开发网络程序、制作运营网站等方式为犯罪分子提供技术支持。
此类行为不仅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影响个人信誉和就业,还会助长犯罪活动,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防范提示如下:
- 不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和第三方支付、社交媒体账号等。 - 找工作或兼职时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陌生人私信或街边小广告中的“高薪招聘”信息。 - 一旦发现身边存在收卡、卖卡或“养卡”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