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联合发布了《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该通知从六个方面提出了21条具体措施,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房地产市场的高质量发展。在城市调控自主权方面,支持各城市取消住房限购、限售、限价等方面的限制性措施,并鼓励出台增量政策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此外,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缴存人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和购买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对于多子女家庭,有条件的城市可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同时,加大人才购房补贴力度,支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优化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在购房和转让中享受税收优惠,并对个人购房、旧房装修等给予适当补贴。
在金融支持方面,加快落实降低存量房贷利率、优化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等政策,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对于无成套住房的家庭成员,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此外,加大对“白名单”项目融资支持力度,确保合规项目应贷尽贷。鼓励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或回迁安置房,争取专项资金支持。
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交易,支持住房“以旧换新”,探索实施商品房“以旧换新”“以小换大”“卖旧买新”,并提供税收优惠。积极试行房票安置,优先采用房票安置被征迁居民。大力开展促销、团购活动,引导企业线上线下营销让利,降低居民购房成本。加强宣传引导,提振市场信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在控制增量供应方面,加强商品住宅用地供应管理,科学编制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市县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直至去化周期降至36个月以下。严格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范资金监管流程,杜绝违规挪用预售资金。
在优化存量供给方面,盘活闲置存量房地产用地,依法依规处置各类闲置土地。优化审批流程和审批时限,试点“红蓝章”审批制度,缩短业务审批时间。积极探索开展现房销售,推进现房销售试点。抓好质量安全管理,确保项目“达标交付”。
最后,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完善“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科学谋划编制住房发展规划,逐步实现供需平衡。加快“好房子”建设,支持高品质住宅项目,采用可再生清洁能源应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强化行业监管指导,创新物业服务管理模式。建立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保险等相关制度,构建全生命周期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