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刘晨
2023年12月4日上午8点多,在上海地铁7号线镇坪路站内,一位七旬老人在乘坐自动扶梯时突然站立不稳,险些摔倒。幸运的是,位于其后的市民柴先生立即上前救助,成功避免了老人摔倒。然而,柴先生却在这次救助过程中不幸受伤。
由于救助过程中产生的冲击力较大,柴先生的左脚遭受了严重的损伤,经医院诊断为左跟骨前外缘撕脱骨折及左足、左踝退行性改变。在治疗的过程中,柴先生共请了3周病假,支出4200多元医疗费,并购买了医用拐杖、行走靴等医疗器械。事后,柴先生希望与获救老人取得联系,以确认情况并寻求合理的补偿,但遭到了老人的拒绝。
鉴于自身因救助他人而蒙受损失的事实,柴先生决定采取法律手段,寻求公正处理。他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老人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15000余元。尽管老人承认了柴先生的行为对其有帮助,但她认为这不属于法定补偿范围,仅愿意提供部分补偿。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法官郑岗表示,见义勇为是我国的传统美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也明确规定,因保护他人的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进行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无力承担的情况下,受益人应当进行补偿。最终,法院判决老人需向柴先生支付7000元作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