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列生育支持措施来了!
10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这些措施涵盖了四个方面,旨在提供更全面的生育支持。一系列生育支持措施来了!!
在强化生育服务支持方面,措施包括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将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完善生育休假制度,确保产假、生育奖励假、陪产假、育儿假等生育假期落实到位;建立生育补贴制度,并做好政策衔接;加强生殖健康服务,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措施提出提高儿童医疗服务水平,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用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优先实现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地市级全覆盖,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支持用人单位办托、家庭托育点等多种模式,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完善普惠托育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普惠托育机构给予适当运营补助;促进儿童发展和保护。
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方面,措施建议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支持中小学校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和社会实践项目,鼓励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加强住房支持政策,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的支持力度;强化职工权益保障,鼓励用人单位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等方式,营造家庭友好型工作环境。
此外,措施还强调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积极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倡导积极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加强社会宣传倡导,实施人口高质量发展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将相关内容融入中小学及本专科教育。
文件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细化实化具体措施,落实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等多方责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和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