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郭保振担任审判长,在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复杂的刑事二审案件。这起案件涉及田某某等5名上诉人,他们被指控在河南、四川、重庆等地实施了6起故意杀人和抢劫犯罪,导致6人死亡,其中3人还遭受了分尸抛尸的残忍对待,案发至今已超过二十年。一审判决结果严峻,包括3人被判死刑、1人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限制减刑、1人被判无期徒刑。各上诉方针对证据采纳、事实认定、法律应用及量刑等多个层面提出了20多条上诉理由。
为了保证庭审质量,郭保振与合议庭成员仔细审查案件材料,深入探讨证据、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明确了审判方向和庭审重点,并制定了详细的庭审计划。他们利用在线阅卷系统预先与检辩双方交换证据,并就相关程序性问题征询双方意见。
二审庭审过程中,审判长严谨主持,检辩双方围绕被害者身份确认、案发时间、各上诉人在犯罪中的角色、行为及影响等细节进行了深入询问。合议庭逐一审核原判的犯罪事实,并针对有争议的证据和新获取的证据进行了展示和质证,全面听取了各方的质证答辩。辩论环节中,审判长归纳了六大争议焦点,涵盖犯罪事实认定、定罪准确性、证据采纳、共同犯罪中的角色定位、量刑合理性等,鼓励双方充分表达观点。
上诉人在最后陈述中,在审判长的引导下反思了自己的行为并表达了对法庭的诉求。庭审从早上9时持续至下午6时30分,全程保障了诉讼权益,流程规范高效,获得辩护律师的认可。鉴于案情复杂,判决将另择日期公布。
河南省高院重视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通过挑选具有重大影响和典型指导意义的案件进行示范庭审,以提升基层法院的刑事审判水平。院庭长亲自参与重大案件审理和示范庭审,旨在增强全省刑事法官的庭审控制力和案件处理能力,推动刑事案件办理质量的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