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百色市凌云县19岁双胞胎大学生小辉、小宇在当地一家医美公司注射腋下除臭针后,被诊断为A型肉毒素中毒进了ICU。
打腋下除臭针后,双胞胎被确诊肉毒素中毒
双胞胎的父亲郁先生介绍,8月12日,他的妻子谭女士到位于百色市的广西焱美医疗美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焱美医美)咨询得知打针可治腋臭,遂决定母子3人都注射腋下除臭针,并按照焱美医美的“院长”、大股东农女士的要求,将3人共6000元医疗美容费用微信转账给了对方。
8月14日,谭女士陪同两个儿子到焱美医美注射腋下除臭针,为他们注射的是一名穿白大褂的女子。其间,该女子没有告知他们将注射什么药物,也没有提供任何书面材料以及让他们签名。
▲8月14日,焱美医美一名穿白大褂的女子为小辉消毒注射部位。受访者供图
8月16日,小辉、小宇先后出现吞咽困难、肢体乏力等情况,到凌云县人民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人医院等多家医院治疗。
一开始,医院查不出病因。直到8月20日,家属和农女士在微信沟通时,才得知小辉、小宇被注射了肉毒素。最终,双胞胎被确诊为肉毒素中毒。
▲医院诊断证明。
此后,双胞胎因病情严重,被送进ICU抢救20多天后,才转入普通病房,共花费医疗费24.5万元。出院记录显示,他们被诊断为急性A型肉毒素中度中毒、呼吸衰竭、肺炎、肝功能损害等。
▲双胞胎被送进ICU治疗。
患者及医生签名都是事后经理代签
8月27日,双胞胎的父母向百色市右江区卫生健康局投诉。
该局介入调查后,焱美医美提供了小辉、小宇的病历资料,其中有一份《A型肉毒毒素注射知情同意书》,患者一栏有小辉、小宇的签名,医生一栏的签名是男医生王某。
焱美医美的经理(市场部总监)覃某、医生王某等人坦承,患者、医生的签名是后来经理代签的,处方也是9月26日补写的。
▲这份知情同意书的患者、医生签名,均为经理事后代签。
记者了解到,2008年,A型肉毒毒素及其制剂被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卫生部列入毒性药品管理,对处方剂量有严格限制。
此外,焱美医美提供的《A型肉毒毒素注射知情同意书》中注明,“注射前后须保留影像资料,相片作为医院的病历档案保存”。郁先生说,焱美医美提供的病历档案中,没有注射前后的影像资料,因此无法确认是谁给小辉、小宇注射的,以及注射了多少剂量。
更蹊跷的是,为兄弟两人注射的明明是一名女子,知情同意书上却是另一名男医生的签名。
多次联系焱美医美采访均遭拒
10月8日,南国早报全媒体见习记者前往焱美医美门店,工作人员以无法确认见习记者的身份为由拒绝接受采访,还要求删掉采访录音。
10月15日,记者致电焱美医美法定代表人李某,双方约定于17日上午进行采访。16日傍晚,李某以临时要出差为由取消采访,并称“对于这个事我们没什么可说的”。记者询问何时再约,对方挂断了电话,之后再拨打便是无人接听。
目前,焱美医美为小辉、小宇支付了3万元医疗费。针对小辉、小宇父母的投诉,百色市右江区卫生健康局正在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