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红色杜卡迪在外滩风驰电掣,回家在新买的滨江大平层上俯瞰江景......这样一名令人艳羡的短视频网红博主实际上是一名诈骗犯,3年来“专攻”劳斯莱斯、宾利、保时捷、埃尔法等豪车进行“碰瓷”21次。
近期,长宁区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以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理赔款的诈骗案。
小黄从小父母离婚,由于疏于管教,曾因犯抢劫罪、聚众斗殴罪被法院判处刑罚。服刑结束后,小黄就与父亲老黄生活在一起,尽管家中老人在小黄出狱后一再叮嘱老黄要管好儿子,老黄却因生意繁忙无暇顾及对儿子的管教。
小黄只能游手好闲地做一些外包的临工,在2019年又因散布他人隐私被行政拘留五日。小黄在考出驾照过了实习期后,就“继承”了老黄的汽车,并购入一辆摩托车,在某短视频平台做起了摩托车网红。但老黄发现,小黄驾驶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奇多,老黄暗暗怀疑是否其中藏有猫腻,但最终不了了之。
于先生是一名有着20多年驾龄的老司机,任职于某建设管理公司。2021年他驾驶着公司的丰田埃尔法牌汽车正常行驶在2号车道上,准备向左侧1号车道变道。于先生通过后视镜观察左侧1号车道,发现小黄在1号车道上行驶缓慢且与自己的距离很远。于是于先生慢慢向左侧变道,可没想到小黄的轿车突然加速冲了上来,与自己的车发生了碰撞,造成车左后侧损坏,对方车辆右前角损坏。
发生事故后,小黄态度十分嚣张,后二人在现场等待交警处理。等民警到达现场,小黄咬住系于先生不当变道导致该起车祸。于先生心想因公司的工作在身,确实无法消耗在现场,因此明知小黄故意撞击自己的车辆,也只能自认倒霉承担了事故的全部责任。后通过保险公司向小黄进行理赔。
无独有偶,2022年,王先生驾驶特斯拉汽车从某酒店停车场驶出,王先生看到西侧有一辆红色摩托车向自己驶来,但车速并不快。王先生在看到有摩托车驶来后已经放慢了速度,可是摩托车车主小黄仍然撞到了车辆左前门上,并倒在地上。交警到场后认定王先生为事故的全责方。但王先生发现小黄走路正常,没有提出需要120救治,甚至在交警开完事故认定书后自行驾驶车辆离开现场。
2020年3月至2022年8月间,小黄因驾驶小型轿车、摩托车在本市多处道路采用故意撞击其他车辆的方式,造成对方车辆因变道、转向或逆向引发事故的假象21次。
在汽车事故中,小黄预先想好哪个部位需要更换零件,甚至预先下了订单,再有针对性地发生事故;在摩托车事故中,小黄预先换装事故中要损坏的零件,拆除防摔装置,购买准备事故后用于定损的手机、头盔等物品,在“万事大吉”后驾驶摩托车外出“寻找猎物”。待对方车辆驾驶人自认或交警认定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后,骗取对方车辆保险公司理赔款共计人民币40余万元。
2023年3月,法院在审理小黄提起诉讼的一起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案件中发现,小黄曾经因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公司理赔的次数过多,明显不合理,存在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嫌疑,于是向公安机关移送相关线索后案发。
同年6月,小黄被长宁区检察院批准逮捕。该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小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单独或伙同他人,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长宁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2024年9月,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小黄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检察机关在此警示,广大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提高防范意识,遇到类似恶意制造交通事故“碰瓷”的情况要保存好行车记录仪的录音录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要注意辨别现场情况,发现问题后交由保险公司或交警部门依法妥善处置,不给骗保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