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副部长级干部骆玉林受贿、内幕交易一案一审公开开庭。骆玉林被指控受贿2.2亿余元,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根据检方起诉指控,骆玉林贪腐长达26年。从1997年至2023年,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2亿余元。此外,他在2013年至2014年间,作为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涉及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明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特别严重。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内幕交易罪追究骆玉林的刑事责任。
骆玉林于去年5月17日落马,他出生于1958年8月,已满66周岁,河南新野人,曾长期在青海省工作。他曾任青海省财政厅工交企业处处长、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省经贸委主任、省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等职。2004年9月,骆玉林任青海省副省长,跻身副部级,次年兼任西宁市委副书记、市长。2008年起,他兼任省国资委主任。2010年,骆玉林跻身省委常委,并兼任副省长、省国资委主任,以及西宁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等职。2015年12月,骆玉林离开工作了39年的青海省,任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
公开信息显示,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国资委组建后,监事会纳入国资委监管体系。监事会主席由副部级国家工作人员担任,为专职,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监事会职责被划入审计署,骆玉林则继续留在国资委,担任党委巡视组组长。期间,他曾带队巡视了中国保利集团、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中国广核集团等多个央企。
骆玉林的落马与深化整治国有企业领域腐败密切相关。中纪委曾在全会上提出要求,要“突出重点领域,深化整治金融、国有企业、政法、粮食购销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同时,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开展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去年11月,骆玉林被开除党籍。通报显示,骆玉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和旅游活动;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私欲膨胀,唯利是图,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向多名私营企业主放贷获取大额回报,大搞权色、钱色交易;生活腐化堕落,家风不正,治家不严,对家人失管失教;毫无纪法底线,公器私用,以权谋私,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近年来,骆玉林曾长期任职的青海有多名高官被查,如青海省委原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杰翔,青海省检察院原检察长蒙永山,青海省原副省长文国栋等。骆玉林曾在2010年至2015年期间兼任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主任,在他离开青海当年,文国栋接任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