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干部违规兼职问题频现
近期,多地党纪政务处分通报中频繁出现违规兼职问题。例如,中国银行原数据中心副总经理杨志国未经批准在社会组织中兼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全违规兼职取酬、超额领取薪酬;黑龙江省伊春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张金铸违规兼职、任职取酬等。
党员干部违规兼职不仅可能引发廉政风险,还可能导致经济组织间的不平等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经济秩序。纪检监察机关对此类问题深入研究、精准认定,并采取措施进行规范处理。违规兼职主要分为两类:一是未经组织批准兼职;二是经组织批准兼职但获取额外利益。额外利益包括顾问费、咨询费等各种名义的酬金、佣金、股权以及超过规定标准和实际支出的通信、交通等补贴费用。
四川省古蔺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原局长周某平因违规兼职取酬被开除公职。他在多个国有企业兼职并违规领取薪酬。为掩盖行为,周某平采用虚报冒领的方式领取绩效奖,并在其他企业每月领取基本工资、融资工资及生活补助等费用。泸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有关负责人认为,这种行为违反了廉洁要求,主要原因在于信念动摇、贪欲膨胀和心存侥幸。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王健雄分析指出,一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强,纪法意识淡薄,同时心存侥幸,妄图当官发财两不误。此外,所在单位疏于提醒教育、监督管理,导致违规兼职现象频发。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党员干部违规兼职将受到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查处此类问题时需全面理解相关规定,明确行为主体和任职范围,准确把握认定要点。上海市闵行区纪委监委查处了一起退休干部在其原业务范围内的企业违规兼职取酬案件。该干部未按规定报告并接受聘请,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并领取报酬,最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收缴违纪所得。
江苏省盱眙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吴坤表示,党员干部兼职取酬越来越隐蔽。有的在职时对某公司予以照顾,退休后到该公司在外地的分公司或连锁公司兼职,通过其他名义定期领取补助补贴以逃避惩处。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纪委监委查处了一名公职人员违规在下属协会兼职取酬的案件,显示出违规兼职取酬的问题表现形式多样,包括协会兼职型、退休返聘型、收取劳务费型等类型,更出现了利用中介机构挂证取酬、异地挂靠等隐蔽手段。
杭州市钱塘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施小玲介绍,工程建设领域成为挂证取酬的“高发区”,多人存在跨区域挂靠的现象。他们利用不同地区的监管差异和信息壁垒,将资格证书挂靠在外地企业,以逃避本地监管。受利益驱动,一些人持有多个资格证书,在不同企业或项目中挂证,从而获取高额兼职收入。
针对违规兼职取酬问题,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注重把握隐形变异新动向,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从严治理公职人员兼职乱象。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纪委监委查处了区水利局工作人员韩某违法案。韩某多次将其二级建造师证书挂靠在区水利局下属企业,领取劳务费用。尽管她曾退还违规所得,但再次挂靠取酬,最终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淮阴区纪委监委建立与住建等部门联动监督机制,利用大数据比对,实时抓取、精准排查在编人员兼职挂证取酬疑似问题。
盱眙县纪委监委灵活运用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上海市普陀区纪委监委结合查处的案件,向区司法局制发监察建议书,督促强化日常管理指导,建立健全公证工作管理制度和定期督查工作机制,推进区公证处滚动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科学评定风险等级,合理制定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