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邮储银行于10月31日陆续发布公告,宣布从11月1日起实行新的房贷利率动态调整机制。这标志着中国央行一个月前发布的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要求即将正式实施。
新机制涉及存量房贷利率加点幅度的动态调整。根据公告,当存量房贷利率与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偏离达到一定幅度时,借款人可与银行协商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商业银行经过测算后,将这一偏离幅度设定为30个基点。具体来说,如果存量房贷的加点幅度高于门槛值(即中国央行最新发布的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所对应的加点幅度加上30个基点),则可以与银行协商调整为门槛值。
专家指出,未来一段时间内,如果政策利率保持稳定,预计新发放房贷利率也会保持稳定,存量房贷利率无需再进行调整。若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幅度进一步下降,存量房贷利率会跟随下行,银行会综合考虑吸储和经营成本等因素来确定新发放房贷利率。
自2024年11月1日起,合同约定为浮动利率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可以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约定重定价周期。目前个人住房贷款一般每年重定价一次,但央行最新公告取消了对个人住房贷款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部分存量房贷借款人希望缩短重定价周期,以便尽快享受10月LPR下调带来的优惠红利。
业内人士提醒,房贷合同期限通常较长,有的甚至长达30年。从整个贷款周期来看,重定价周期的长短对借款人的影响是中性的。在LPR下行周期内,较短的重定价周期能让借款人更快享受到降息红利;而在LPR上行周期内,较短的重定价周期也会让借款人更快承受加息负担。因此,借款人应综合考虑自身情况审慎决策。